封館的日子
Fisher說今日的球員知道美國,還有世界上發生什麼事了,而且即便目前聯盟中只有不到一成的球員經歷過1998年到1999年球季封館,但他們都了解另一次停工會帶來的影響。「我認為每個人都聰明到足以了解。就算1999年封館時他們大概只有10歲,但是他們都知道再停工會對這個聯盟的壞處。」他說。
Stern說,NBA已經做到它應做的部份,那就是讓球員知道聯盟現在的處境。「我們提供經過會計師認證的財報。」他說:「我們讓他們看報稅資料,我們正在等待他們看完的結果,如果還需要什麼,他們都可以拿到。我們提供給球員工會的財務資訊,是運動史上從未有過的。」
兩邊都希望在談判延續到明年時,可以有突破性的進展,並且在6月30日前把一切搞定。如果在那天兩邊沒有談出一份合約─現行的合約屆時會終止─聯盟就會關門。這是必要的結果,因為聯盟的營運和CBA的存在密不可分。CBA定義了什麼是公平的競爭環境。舉例來說,它規定了球隊和選秀球員有獨家議約權利,避免所有30支球隊都來搶狀元。它規定了最低和最高薪資,合約長度,交易規定-所有的一切。
球員在封館期間拿不到錢。「勞工法准許資方在停工期間扣下勞方的報酬,以作為談判時的一項有效武器。」Tulane大學法學院教授,也是運動法學程的主任Gabriel Feldman說:「如果勞方在停工期間可以拿到薪水,他們願意回到談判桌的動機就會比較少。」
這意味著停工可以是聯盟可動用的武器之一。藉由斷絕大部分球員的主要收入來源,老闆們可以逼迫球員接受一個對聯盟較有利的方案。球員可以在2010年到2011年球季堅持不退讓,甚至持續到夏天,但到了11月15日沒收到第一張支票時,他們的看法就可能有所改變。這種期望甚至會提高封館的可能性,因為老闆們知道球員在12月或是1月的時候,會比7月更焦慮要簽約,所以可能會等到球員態度軟化之後,才會開始進行認真的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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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有另一種方式可以利用長時間的封館,那就是利用工會「一人一票」的制度。所有球員的數量遠遠超過超級明星,所以如果走到工會表決,以大幅降低最高薪資的代價,換取大家回到工作崗位,是可能壓倒性地通過的。
老闆們在封館的時候佔了上風。他們的財務資源比較多,還有別的企業體可以提供收入,而且很有凝聚力地站在理事長背後。他們也可以免於支付鉅額費用(球員薪資),還有舉辦比賽的花費。正在虧損的球隊完全不比賽,要比在現行制度下繼續另一季來的好。
有些人認為封館勢在必行,而且已經開始未雨綢繆。「我現在已經開始為封館作準備,而且沒有看到任何會改變的跡象。」Hunter跟ESPN.com這樣說:「在此刻,我要盡可能為球員的最糟情形做準備。」Fisher則是比較樂觀:「封館不是我要的結果,任何一個球員也都不樂見,如果老闆們不想要封館的話,我們就會達成合意。」。
如果封館可以認為是老闆們的勝利,球員們又有什麼應對措施呢?工會持續地催促球員要準備好意外事件。「這是我們每年任務的一部分,即便是CBA施行的第一年,都是力勸球員聰明點,了解自己的財務規劃。」Fisher說:「那是我們每年都在做的事,一整年都是,而在封館有潛在發生可能性的這年,這些訊息更被強力灌輸給球員。」
對自由球員市場的影響
球員個別的行為則是在目前的CBA下,簽下年期越長的合約越好。Kobe Bryant,Pau Gasol和Manu Ginobili都在今年重金續約。James,Chris Bosh,Amare Stoudemire,Paul Pierce和Dirk Nowitzki全都在2010年行使選擇權成為自由球員,而不是等到2011年(這也是2010年自由球員市場這麼多大魚的原因之一)。最引人注意的是Richard Jefferson,他放棄15.2M的合約,和馬刺以8.4M起跳的薪資續約四年。
這也影響了Anthony的狀況。金塊隊可以續約三年,但是Anthony在丹佛並不快樂,所以寧願被交易。通常球員在這種情形比較有籌碼。如果球隊不把他交易掉,他可以在球季結束後成為自由球員,讓球隊空手而回。但是現在的勞資情形給了金塊隊一點優勢。他們可以把續約方案擺出來,讓Anthony決定接受在現行的CBA下續約三年,就像Bryany和其他人,或是在2011年賭賭自由球員的機會,但是風險是下一份CBA的價碼可能會大幅下降。
但是已經簽約或是續約的球員也不見得完全安全。現行的合約要求球員續約第一年的薪資不得超過最高薪資。而最高薪資的多寡取決於續約生效的那一年。Bryant,Gasol和Anthony(假設)的續約要等到下一份CBA出來才生效,所以這些球員會發現自己被一個大幅下降的最高薪資價碼所限,而不是他們現在預計可以得到的報酬。
現在的薪資架構被全面削減也是有可能的。現行的NBA實務是既存合約不受新協議的新限制所囿(像是對薪資或合約年期的限制),只會對新CBA生效後簽下的合約有效力。但是球員工會和聯盟沒有義務要這樣作,所以可能同意讓新限制追溯既往到既存合約,或者既存合約以一定比例降低,以符合新的收益共享目標。這發生在NHL 2004年到2005年勞資爭議時,兩邊同意既存合約都要折減24%。
這樣做的結果是現在就簽長約─不管是新約或是續約─到頭來也是一場空。既然我們要到新規定出爐才會知道真正的結果,球員在現在就去拿自己可以拿到的是很合理的。
另一個球員可以應對的策略是在封館期間要求到別的地方打球。這個選項只對2011年的自由球員適用,因為和NBA球隊簽有合約的球員,不可能得到FIBA允許到別的地方打球,即便是封館。有些球員可能去歐洲或是中國,但是這些球員的數量應該不足以動搖談判。「我不能猜測每個球員的想法或是決定。」Fisher說:「我想這就是比賽可愛之處-我們有這麼多球員,每個狀況都不一樣,來自世界上不同的地方,所以他們可以自由地對自己最有利的立場做決定。」
絕望時刻……
球員手中真正的王牌可能是解散工會(union decertification)。聯盟的很多實務像是薪資上限和選秀制度,要是沒有經過集體協商(collective bargaining),都可能會違背反托拉斯法。這些作法只因為它們被規定在CBA裡才得以豁免。即便CBA終止,這樣的豁免依然有效,只要「勞資關係」依舊存在。但是如果工會被解散了,這樣的關係就會告終,因為這代表球員放棄了集體協商的權利,讓球員工會變成一個非集團工會的組織。
解散工會後很快就是對聯盟提出反托拉斯法訴訟,挑戰它對球員流動和薪資的限制。薪資上限,豪華稅,最高薪資,自由球員限制,年齡限制和選秀制度都會遭受攻擊。甚至聯盟進行封館的權利都會受到挑戰,而既存合約會變得有強制力。「聯盟沒有武器可以對抗解散工會和反托拉斯法訴訟的潛在威脅性。」Feldman說。
但是這種策略也有風險,沒有了集體協商,球員得要自己和球隊進行談判。他們也會喪失退休金,福利,最低薪資等等保障。而且反托拉斯法訴訟會是一場漫長且昂貴的法律仗。
取而代之的,是球員希望解散工會和反托拉斯法訴訟的二連擊,可以讓聯盟接受更有利於自己的版本,以避免時間,費用和訴訟的不確定性,還有接踵而來的一片混亂。「CBA和工會的存在密不可分。」Feldman說:「如果沒有工會,就沒有集體協商。沒有集體協商,就沒有CBA。」
NFL球員在九十年代成功利用解散工會得到自由球員制度。NBA球員在1995年和1998年差點就要使用這個策略,但是兩次都被投票否決。Fisher說,要走到那步之前,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我認為解散工會一直是策略之一,會是非常後面的潛在機會。」他說:「現在我沒辦法說會不會發生。我的確把它看作是一個選項,但是我寧願把專注力放在不要走到那一步的機會。」
兩邊都可能很仔細關注美國針公司(American Needle Inc.)和NFL之間的訴訟,前者是NFL的被授權廠商之一,聯盟主張自己是個單一實體,不管其目的為何,因此不可能違背反托拉斯法。如果判決有利於它(延伸來看就是NBA),會讓聯盟免受反托拉斯法的判決,使得解散工會這條路失去意義。反之,要是最高法院的判決對聯盟不利,可以避免改變職業運動聯盟的營運現狀。「在所有可以想見的目的,還有數十年關於此點的訴訟,這個職業運動聯盟單一個體的主張就此終結。」Feldman說。
就快沒有時間了
1998年到1999年的封館造成巨大且持續的反作用力,不管是聯盟的財務,形象,大眾關係,進場觀眾人數和電視收視率。根據CBS NEWS和紐約時報在封館期間的民調顯示,接近三分之一的球迷說勞資爭議降低了他們對職業運動這門商業的評價。新聞周刊(Newsweek)說這是「無法理解且荒謬的兩群百萬富翁幫派互鬥(an incomprehensible and unconscionable dispute between rival gangs of millionaires.)」。Stern後來說:「我們得要做點事贏回球迷。」
如果兩邊再看看那個萬丈深淵,他們顯然更不願意重蹈1998年的覆轍。
「那是我們極力想要避免發生的結果。」Fisher說:「那會在很多層面都造成骨牌效應,影響會相當深遠。兩邊對NBA球員和世界籃球的影響都很了解,沒有人希望阻止它的成長,因為它已經登上了不起的軌道。」
「我不知道過去這麼多年參加過多少次集體協商。」Stern說:「結果最後只有在1998年失敗過一次造成封館。其中很多次開始都很糟糕,也都不被預期會失敗。你就是不斷地努力。」
只剩下不到一年了。時鐘正滴答滴答地走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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