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沙加緬度國王隊規模相當的市場,在運動場館開發案都有一個清楚的趨勢,那就是競爭性招標(competitive bidding)和以公部門負責主要資金來源的特別參加人(special participation)。這裡的關鍵不是開發人有沒有專業技術,或是誰負責和建商簽約,而是公部門出資的程度有多高。
在這個光譜上的一端,每一個公部門開發,公部門出資的類似規模市場,夏洛特(1998年),奧蘭多(1989年),印第安納波里斯(2000年),曼菲斯(2005年)和夏洛特(2005年),整個計劃須要合約公開招標,還要有一定比例的特定團體參與,比如說當地居民,少數族裔,或是女性擁有的企業。這些要求在開發案進行當時,都會有市政當局追蹤是否執行。其他的NBA場館開發案則需要遵守市政當局既存的參與規定,比如說克里夫蘭、休士頓或是紐奧良。
至於另一端,只有一個規模相當的市場,它的場館是由私人出資並開發的,那就是猶他爵士隊,不過相關開發案文件無法取得,因為這並非公開資訊,所以是側面得知不需要符合公開招標的規定,也不需要特別團體的參與。其他由私人開發及出資的NBA開發案,也不需要類似的特別參與規定:亞特蘭大,波士頓,芝加哥,丹佛,費城和華盛頓。
至於在這中間,有一個規模相當的市場是由私人開發,但是公部門負責很大部分的資金來源,那就是聖安東尼奧。在當地,聖安東尼奧建築和營造建築及工程技術理事會(San Antonio Building and Construction Trades Council,AFL-CIO)大致規定了開發案裡所有工人的薪資和福利。馬刺隊也同意這個開發案要讓當地居民和少數族群擁有的企業參與,並且大家機會平等。據了解這些案子都合於聖安東尼奧市和Bexar County頒布的規定。邁阿密的American Airlines Arena,達拉斯的American Airlines Center和鳳凰城的America West Arena是另外三個由NBA球隊開發(達拉斯則是由球隊和其他企業合資),公部門出資,並且遵守當地對於少數族裔和女性擁有企業參與的當地法規。
在沙加緬度,市政府致力於協助中小企業發展,所以希望任何開發案都依循這些規範。除此之外,加州在2002年通過了975號法院,要求公共投資的計畫必須維持參與工會工人的薪資,而這項立法對任何公部門出資的開發案都適用。
這樣重大的開發計畫,雙方會每年留下一定基金,作為可能需要改善設施之準備。設施改善不同於一般耗損,日常保養和維修的需要,後者可以由營運費用中支應。每份租約都不盡相同,但是大致而言,設施改善可以分為主要(major)和次要(minor)。雖然這些條款應該比較會在營運契約,而不是開發契約,但是它們和開發卻是密不可分的,因為控制設計和開發的一方,有能力可以控制場館地基、結構、主要系統和設備的品質(還有使用年限)。
在與沙加緬度規模相當的市場,夏洛特,奧蘭多和鹽湖城的案例太舊而無法依循。年代過久,比例過小也欠缺複雜度,讓這些場館的開發案在這裡不足以當作參考。相反的,最近三個NBA場館計劃的確提供了一些借鏡。
在印第安納波里斯,Conseco Fieldhouse是由叫做「首府改善委員會」(Capital Improvement Board,下稱CIB)的公部門擁有,由溜馬隊簽下20年期的租賃和營運契約。CIB負責場館開發,但是球隊在過程中掌握很大的控制力。CIB要負責維修經費,包括所有結構上,建築物外部和屋頂設施,以及所有其他「主要系統」及其成分,「主要系統」的定義是任一財務年度需要花費美金(下同)5萬元以上的修繕(隨著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CIB也同意每七年更換一次地毯。每年CIB都準備了48萬元的準備金因應這部份的支出。
在曼菲斯,曼菲斯公共建設管理機構(Public Building Authority of Memphis)和Shelby County興建的場館,是由曼菲斯公共建設管理機構所有,並交由曼菲斯灰熊隊營運。灰熊隊從營運中獲得的資金,負責所有正常和一般的維修,還有所有「次要修繕」(Minor Repairs),也就是不包含在「重要修繕」(Capital Repairs)裡的項目。公部門負責所有重要修繕,而這包括了:
在連續12個月內,以下每個單獨花費超過3.5萬元的項目(每五年依據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或者合計超過7.5萬元的支出(每五年依據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
1. 修理或置換結構或屋頂的元件。
2. 修理或置換HVAC系統,冷熱水系統,製冰系統,公共衛生或雨水排水道,除冰系統,灑水系統,蒸氣,瓦斯和送水系統的元件。
3. 修理或置換供電分配系統,緊急電力系統,火警警鈴和維生系統的元件,包括但不限於變壓器,儀表,電閘,管道,線路,匯流排。
4. 修理或置換電梯,手扶梯或垂直升降設施的元件。
5. 修理或置換全部或部分的球場地板,場館地板,練習用籃球場或緩衝板和觀眾看台。
6. 修理或置換水泥或預鑄水泥,地磚,水磨石,環氧樹脂地板或其他種類的地板。
7. 修理或置換座椅,無論可攜式,移動式或固定式,移動式座位平台,可攜式座位平台,或更換座椅標準及與座椅相連的水泥部位。
8. 因電視台,廣播電台,超級電台(“superstations”),節目供應商或通訊社(syndications)要求,或與NBA簽有合約所必要之改動或改善,且此種改善係對於聯盟所有球隊皆適用。
9. 因應NBA要求所為之改動或改善,須記載於NBA出版的規定或規則中,,且須適用於聯盟所有球隊。
10. 因應法律,規則或命令,或任何政府機關的要求或規定所必須之改動或改善。
11. 每10年更換一次地毯。
12. 置換計分版,影片播放或重播器材,廣播器材,外部影片或訊息版面,記事板,廣告板或壁板,固定物,調光器,遮光器或是活動燈光包括聚光燈,照明燈,室內燈,戲劇或活動燈光的控制系統,已經到達它們的使用年期,並且不足以維持表演所需的最低需求或溫度要求,但是這種置換在合約第一期並非必須,對於某些部份也無須由政府出資,即合約第一期第三年後經過的年數乘以50萬元,再減去因為本項約定所累積支出的置換費用之差額。
市政府藉由發行債券籌措了一個「首府改善準備基金」(Capital Improvement Reserve Fund),並且透過債券實收款項讓基金規模達到1,000萬元,用來負擔公部門的重要修繕義務,而政府的撥款是必要的。
在聖安東尼奧,SBC中心的所有者是Bexar County,但是開發和營運都是馬刺隊負責。在這個例子,雖然場館的所有者和曼菲斯一樣是公部門,但是球隊同意負責所有的重要修繕,藉以維持球場在頂級的狀態。為了確定有足夠的資金,球隊依據合約每年支付100萬元給「重要修繕基金」(Capital Repair Fund),並且被允許在NBA和牛仔競技表演外的活動,對每台車和每張票各收取1元的費用,以獲得每年100萬基金中的30萬元經費來源。「重要修繕基金」是個由球隊管理的信託帳戶,所有資金到合約期間結束後會回歸給球隊。所有從這個基金支付的修繕和改善部分,都會變成市政府的財產。
在夏洛特的新開發案中,市政府和球隊同意在雙方簽訂合約的第二年起,一直到25年的合約到期為止,每年各自出資25萬元,每年且依5%的複利調整,但是不得在任何一年超過50萬元。球隊和市政府兩方都要同意基金的花費。至於休士頓的新開發案,Harris County Sports Authority每年會撥付160萬元給修繕基金,後者由球隊負責掌控和花用。在合約到期時,所有基金剩餘的經費都歸屬給球隊。
- Oct 28 Thu 2010 19:21
NBA球場怎麼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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