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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運動之所以吸引這麼多人,說穿了就是認同。你認同LeBron James的高超球技,我認同波士頓這座城市,他覺得公牛隊的紅色球衣很好看,或是她如同迷妹般覺得Kyle Korver很帥,而當這種認同逐漸加深時,就衍生出了一種區別敵我的心態,這些球員和球隊是「我」支持的,「你」不屬於這支球隊,「你們」是「我們」的對手,而當彼此間的競爭越激烈,這種敵我意識就更為強化,忠誠這兩個字於焉誕生。


因為我們對忠誠這種觀念充滿了正面的想法,所以對於生涯都待在同一支球隊的球員特別讚賞,Dirk Nowitzki、Tim Duncan、Paul Pierce和Kobe Bryant屬於這個成員稀少的團體,我們難以想像他們穿上別支球隊球衣的樣子,而對於那些離開所屬球隊的球員,尤其是主動離開的,我們時常覺得不滿,認為他們背叛了球隊,辜負了這些死忠的球迷,LeBron James就是最鮮明的例子。


不過儘管我們對忠誠朗朗上口,但是其實我們真正了解的很少,比如說要如何比較哪支球隊的球迷比較忠誠。曾經看過一篇文章用經濟學的供需理論為忠誠定義,球隊提供的產品就是比賽內容,當然他們也會賣周邊商品和零食,但說到底,他們販賣的還是這支球隊的比賽,而這也是球迷的需求,而他們透過購買門票或觀看轉播作為滿足需求的代價。


理論上來說,供需終會取得平衡,但現實上,供給和需求間常會有不小的差異,球隊老闆常會對球員成本錙銖必較,結果進而導致球隊勝場數越來越少,比賽越來越不精采,但是球迷並不在乎,他們照樣守在電視前看轉播,依然掏錢買票進場支持,人們總是說,死忠的球迷就是要經歷球隊的盛衰,而這供給和需求之間的差異就是所謂的忠誠。聽起來合理,但是要定義忠誠度的高低比你想像中更困難。


依照這樣的理論,華爾街日報曾經在2010年和sports-reference.com網站合作,統計了過去10年進場觀看NBA球隊比賽的人數,再綜合球隊所在地人口、場館大小、球隊勝率和其他競爭球隊等因素,計算出NBA中哪支球隊的球迷最死忠。結果答案依序是洛杉磯快艇隊、金州勇士隊、芝加哥公牛隊、克里夫蘭騎士隊和達拉斯小牛隊,其中前三名在過去十年的總勝率都不到四成。


這樣的結果和你的預測大相逕庭嗎?同樣在2010年,一家紐約的品牌和顧客忠誠度諮詢顧問公司Brand Keys, Inc.進行了一年一度的運動迷忠誠度指標調查,他們參考的因素包括了球隊娛樂性、團隊表現、與球迷的連結度及球隊歷史和傳統,儘管他們強調勝負戰績不盡然代表球迷忠誠度,但是他們在NBA球隊的調查結果,最死忠的球迷依序是聖安東尼奧馬刺隊、波士頓塞爾蒂克、鳳凰城太陽隊、達拉斯小牛隊及底特律活塞隊並列第四名,第五名則是猶他爵士隊。這樣的排名是不是比較接近一般想像呢?(附帶一提,倒數五名分別是夏洛特山貓隊、沙加緬度國王隊、金州勇士隊、明尼蘇達灰狼隊和華盛頓巫師隊)


如果連定義忠誠度都如此困難,當球隊和球員間的僱傭關係也納入考量之後,這個問題就變得更為複雜了。根據美國勞工統計局(U.S. Bureau of Labor Statistics)在2010年所作的調查,在嬰兒潮後面幾年出生的美國人,平均在18歲到44歲間換過11次工作,今日社會,20幾歲的人換工作的頻率平均是兩年,隨著職業和工作對現代人的定義越來越模糊,他們更加渴望尋求工作中的自我滿足和成就,而一旦雇主不能讓員工得到自認的尊敬,更換工作成了正常的結果,而終身待在同一家公司直到退休幾乎成了神話。只不過對於我們支持的運動員,不斷的更換球隊尋求自我成就,往往得不到球迷的支持,媒體會稱他為休息室毒瘤,似乎我們對一般運動員的標準比對自己還要更高。


而如果把球隊經營團隊加進來,讓金錢因素更明顯地參與時,就連球迷間也會出現不同的立場。對於球隊經營團隊來說,經營一支球隊如同經營一家公司,最重要的還是能夠獲利,不是每支球隊的老闆都如同紐澤西籃網隊老闆Mikhail Prokhorov般富可敵國,也不是每支球隊的老闆都如同達拉斯小牛隊老闆Mark Cuban般瘋狂,他們會看財務報表,而球員薪資就是球隊最大的費用支出,所以從經營球隊的角度,把球員交易出去換取薪資空間或彈性是很正常的,以支持球隊為主的球迷這時的立場比較接近老闆,也許他們會有所不滿,但是大致還是能夠理解商業活動的本質,但是如果你是支持球員為主的球迷,而你所支持的球員又成為了交易標的,甚至還被交易到一支世仇球隊時,角色上的錯亂就常會發生,Steve Nash的交易可能就是這樣的例子。


「這是我想到的幾件事之一,你絕不會想要替一支世仇球隊打球。但是在此同時,運動圈裡沒有真正的忠誠。你得要做對自己最有利的事。當我了解太陽隊要做對他們最有利的事時,而他們應該如此,我知道我也要做出對我最好的決定,不要因為動怒害了自己。」Steve Nash這樣說。


從任何角度看,洛杉磯湖人隊和鳳凰城太陽隊都可以算是一對世仇,太陽隊在2006年和2007年連續兩年在季後賽淘汰掉湖人隊,而湖人隊也在2010年終結太陽隊最近一次季後賽之旅,Nash在2006年拿到最有價值球員時,Kobe Bryant只拿到第四名,而Bryant則是公開說自己不喜歡太陽隊,所以當Nash轉隊到湖人隊成為Bryant的後場搭檔時,可以想見太陽隊球迷的不開心。而讓事情更糟糕的,是當紐約尼克隊和多倫多暴龍隊可以提供Nash更高薪水時,他卻決定低薪加盟湖人隊,而太陽隊高層竟然還同意這樣的交易,把自己的招牌球星送去成就世仇的奪冠之路,還能有比這更讓球迷不滿的嗎?


不過不要忘了Nash所說的「最有利的事」,對太陽隊來說,他們把Nash交易出去卻不用拿回等值薪資(因為湖人隊拿出交易Lamar Odom得到的890萬交易特例),讓他們可以得到一些薪資彈性,而拿回的兩個第一輪選秀權和兩個第二輪選秀權也可能在球隊重建上有些幫助。


而對Nash來說,這也可能是「最好的決定」。他補上了湖人隊最需要的控衛空缺,而有了Andrew Bynum、Pau Gasol和Bryant,也可以讓他的傳球助攻發揮最大效用,最重要的是,他藉此可以得到更多和孩子相處的時光,而這點理由幾乎讓人難以反駁。所以Nash說的是真的嗎?運動圈裡果真沒有真正的忠誠嗎?或許我們可以看看Ray Allen的例子。


「當我回首我們在波士頓的日子……我們有很多失望,但是我們也分享了很多驚喜。我覺得很難過不能再跟那些傢伙在一起。但是我期待來到這裡。」Ray Allen這樣說。


雖然沒有兩個完全一樣的例子,但是Nash和Allen的交易有些許類似。他們都在原來的球隊有廣大的球迷支持,都選擇了比較少的薪水,都加入了世仇球隊,LeBron James和Dwyane Wade能讓Ray Allen得到最大的外線空檔,而Allen也可以比在波士頓時稍微輕鬆一點。只不過,Allen也得到了比Nash更大的責難。


Nash和Allen最大的差別大概在於原有球隊的態度。Nash原本有和太陽隊續約的打算,只不過屢次談判都得不到合適的價碼,而塞爾蒂克則是明顯希望Allen可以回來,他們開出了市場上最高的價碼,只不過對於Allen來說,顯然錢不是重點,熱火隊可以給他更高的奪冠希望或許才是他考量的因素。只不過對於波士頓球迷來說,今年他們差點就擊敗了熱火隊,這一來一往只會把兩隊的實力差距拉開,更不要忘記James、Wade曾經都是他們在季後賽的手下敗將。


只不過對Allen來說,或許除了奪冠希望,不要再被當成交易籌碼也是一個重點,這兩年每到交易大限之前,Allen的名字總會在傳聞中出現,今年更是幾乎已經要換穿灰熊隊球衣,當他的先發地位已經讓給年輕後輩Avery Bradley時,或許他希望一個更穩定的球隊定位。自從加入聯盟以來,Allen總是被動地成為交易的主角,從密爾瓦基到西雅圖,從西雅圖到波士頓,或許他只是不要再如此。有趣的是,當Allen幾度傳出交易消息時,球迷的反應往往是說在商言商,這是為了球隊未來的需要,而當Allen自己決定離開時,球迷卻又拿忠誠兩個字放在他肩上,是不是有點錯亂呢?


從Nash到Allen,我們看到了球迷對於球員忠誠度的要求,只不過當球員對球隊太過忠誠時,也不見得就可以得到多數球迷的支持,這裡說的當然是Lamar Odom和洛杉磯湖人隊。


「這和去紐奧良無關。這和他們的處理方式有關。我覺得有點不受到尊重。在那裡待了那麼久,經歷了那麼多,我感覺他們可以直接告訴我,而我可能會接受。如果有人告訴你說這裡已經沒有你的空間了,你得要了解。我認為是他們處理的方式讓我覺得如此受傷。」Lamar Odom這樣說。


Odom口中的「他們」指得是他的老東家洛杉磯湖人隊。在湖人隊待了七年之後,去年夏天湖人隊為了交易來頂級控衛Chris Paul,不惜和紐奧良黃蜂隊及休士頓火箭隊談定了三方交易,Odom要改穿黃蜂隊球衣,只不過Odom和他的經紀人並不知情。後來雖然這筆交易因為聯盟理事長David Stern用「籃球理由」否決了,不過Odom和湖人隊的裂痕已經難以彌補,湖人隊只好把他交易到達拉斯小牛隊。


不過儘管去到小牛隊,Odom也已經不是之前的那個Odom了,他的得分和籃板幾乎都是生涯最低,屢屢因為家庭和個人因素缺席比賽,一度被降到發展聯盟,最後小牛隊只好讓他無限期休賽,甚至傳了他和小牛隊老闆Mark Cuban在休息室起了衝突。而離開小牛隊的Odom要去哪裡呢?根據一些記者消息,他仍然非常想要回到湖人隊,那支讓他有所怨言的球隊。


如果從忠誠的角度來看,Odom對湖人隊可說是忠心耿耿,即便當初被交易時覺得沒有受到尊重,即便在其他球隊繞了一圈,最後Odom依然想要回到湖人隊,穿上紫金色的球衣,這樣對於湖人隊難道不夠忠誠嗎?只不過大多數的球迷不這樣認為,他們為Odom貼上間諜的標籤,說他影響了小牛隊的軍心,不過一支球隊的成敗能不能完全歸在一位球員身上實在有待商榷。Odom對於湖人隊的忠誠幾乎是聯盟中罕見的例子,大多數球員在被交易後不是承認這是在商言商,就是在面對老東家時透過表現賣力來證明自己,如同Odom這樣的並不多,不過這樣的忠誠顯然也未必讓球迷接受。


如果忠誠不是球迷的惟一標準,那當球員純粹從商業考量出發,衡量自己的最大利益,真正做到在商言商時,也很難被球迷接受,這個例子當然就是Dwight Howard。


「我很高興這終於結束了。這不像人們想得那麼簡單。這一直是個艱難的決定。我們說的是一個改變球員生涯的事情,但是很多人並不理解。我非常忠誠,而且我一直把忠誠擺在任何東西之前。」Dwight Howard這樣說。


當然,一切還沒結束。當2012年縮水球季開打時,Howard在季末會改穿那支球隊的球衣就成了最火熱的話題,因為Howard覺得魔術隊球團沒有努力打造一支有冠軍實力的球隊,而他甚至提出了把他交易到紐澤西籃網隊、洛杉磯湖人隊或達拉斯小牛隊的要求,而魔術隊為了不要讓他白白離開,所以勢必要在交易截止日前把他交易出去,換回一些球隊重建的資產。只不過到了交易截止日當天,情勢峰迴路轉,Howard和魔術隊用修約的方式放棄了他跳脫合約的條款,決定再穿魔術隊的球衣一年。


不過多待一年只是讓這場鬧劇再加演一年,魔術隊的總教練和總管雙雙走人,而當初說要看看球隊補強狀態的Howard又再度提出交易要求,只不過籃網隊不耐久候,湖人隊想要得到他卻湊不齊交易伙伴,而盼望他加入的休士頓火箭隊又得不到他願意續約的保證,因此Howard到底在球季結束後落腳何處,目前依然猶未可知。


不管何時,Howard在去年宣佈在魔術隊多留一年的記者會上,說出有關忠誠的言論依然聽來刺耳,所有人都知道他對魔術隊已經沒有忠誠可言,即便魔術隊對他提出的陣容和教練調整的要求幾乎都順從,不過大概沒有人相信Howard會繼續留在魔術隊。但是從Howard的角度來看,其實他不過只是在商言商罷了,魔術隊畢竟不是一支大市場球隊,而洛杉磯和紐約才是能把他商業利益發揮到最大的市場,而他不願意去休士頓的考量可能也是如此,對於Howard來說,如果能把他的「超人秀」帶到更大的舞台又有何錯之有,畢竟球員的籃球生涯短暫,而他又是現在聯盟裡最好也是最稀有的中鋒。


只不過這些考量對球迷來說大概很難接受。Howard的交易鬧劇已經成了NBA最歹戲拖棚的新聞,而且每當人們認為事情已經不能更難看時,又總會有新的消息冒出來,Howard幾乎成了聯盟形象最糟糕的球星,而忠誠兩個字看起來無比諷刺。然而,忠誠真的那麼重要嗎?


「身為一個受限制自由球員,你就是會被占便宜。這就是為什麼黃蜂隊看起來沒有那麼認真的原因。這個制度就是讓新秀球員在菜鳥合約結束後留在原有球隊打球。我無法否定也無從反對。」Eric Gordon這樣說。


Eric Gordon很不開心,因為他不覺得紐奧良黃蜂隊有認真把他當作球隊基石,不管是在他受傷時對他提出的續約價碼(據傳是四年5,00萬元,不過Gordon暗示實際數字比這要低),或是他們在選秀會上挑中了和他主打位置相似的Austin Rivers,或者從自由球員市場開市以來,不管是黃蜂隊總教練Monty Williams和總管Dell Demps都沒有和他有過談話。他無法感覺到球隊對他的在乎程度,也不知道球隊的方向。


所以當鳳凰城太陽隊對他開出四年5,800萬元的價碼時,他終於有種被當作重要球員的感覺了,他會成為那裡的明星,而太陽隊的醫療團隊也可以更妥善地照顧他的傷勢,太陽隊放走了Steve Nash,而Gordon認為他可以在一支重建球隊裡擔當重任。只不過有一個小問題,因為他是受限制自由球員,所以黃蜂隊可以跟進任何球隊對他的報價,然後把他留下來。


而這也正是黃蜂隊在收到太陽隊報價的三天後所做的事。於是Gordon要再穿上黃蜂隊球衣,而儘管之前他明確表達想去鳳凰城的意願,並且希望黃蜂隊不要跟進報價,但是當這件事已成定局之後,Gordon依然適宜地表示感謝紐奧良的球迷,希望在場上有好表現幫助球隊成功。


事實上Gordon說的並沒有錯,NBA的菜鳥合約架構是希望新秀留在原有球隊中,降低轉隊的可能,試著建立球隊間的實力平衡,遊戲規則就是如此。所以當Gordon表達想要離開紐奧良時,沒有人指責他對球隊不忠誠,大家都是在商言商,不過當他這張合約結束後,Gordon留在黃蜂隊的機率所有人可想而知,不過屆時應該也不會有人指責他背叛了黃蜂隊,而那會是他基於對自己最有利角度所做出的決定。沒有太多波折,黃蜂隊如預期地跟進了太陽隊的報價,受限制自由球員Eric Gordon沒有選擇只能繼續待下去,不過如果太陽隊開出了一個昂貴的價碼,讓黃蜂隊難以下嚥呢?


「非常感謝尼克隊和紐約過去一年來的支持,絕對是我生命中最美好的一年。」「非常興奮和榮幸可以重回火箭隊。」林書豪的推特留言。


不到半年前,林書豪幾乎是紐約尼克隊的救世主。從教練死馬當活馬醫的選擇,到帶領球星受傷的尼克隊打出一陣佳績,在全球最大的媒體和商業市場,林書豪颳起了一陣旋風,直到他受傷,球季宣告報銷,然後球季結束尼克隊沒有直接出價和他續約,讓身為受限制自由球員的他去市場上試試水溫,讓別的球隊替他們決定要花多少錢在林書豪身上。


聽起來一切都很合理,因為幾乎所有的受限制自由球員都是這樣,直到休士頓火箭隊出了一個尼克隊很難接受的價碼。有些人開始說林書豪愛錢,叫他不要忘記尼克隊對他的栽培。彷彿幾個月前和幾個月後,這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林書豪。之前他們說他謙虛有禮,讚賞他的虔誠信仰,現在他們說他現實。林書豪當然只有一個,唯一的不同,只是尼克隊因為豪華稅所以不想出那麼多錢而已。


每一個NBA球員都是獨特的,每支球隊都可以基於本身財務狀況對他提出報價,而受限制自由球員制度的特別,就在於其他球隊的報價是衡量那位球員價值的最好標準,而原來的母隊可以用這個價碼優先續約,幾乎沒有比這個更單純的商業規則了。只不過當火箭隊出了一個巧妙的合約時,沒有人再說在商言商,他們說的是林書豪背棄了尼克隊。


從Steve Nash到Lamar Odom,從Dwight Howard到林書豪,我們對球員忠誠度的要求常常搖擺不定,有時候我們希望球員可以待在同一支球隊直到退休,有時候我們又認為球隊把球員交易出去是在商言商,有時候我們知道球員的決定是利己的商業考量,但是有時候我們又要求球員應該把忠誠擺第一,有時候我們沒那麼在乎球員離開後去了哪裡,但是如果他去了世仇球隊,我們又把他視為叛徒,對於聯盟頂級的球星我們越希望他可以對球隊忠心耿耿,而對於沒那麼頂級的球員我們又會說在商言商,那麼這到底是忠誠,還是不希望自己支持的球隊戰力被削弱。當忠誠最簡單的形態就是一位球員在同一球隊待到退休,但是當交易出現時,情形又變得無比複雜。


如果Steve Nash不是因為他的孩子而選擇湖人隊,會不會有更多人認為他晚節不保?如果Ray Allen選擇的不是世仇邁阿密熱火隊,而是遠在西岸的洛杉磯快艇隊,還會不會有人認為他是叛徒?如果Lamar Odom沒有對湖人隊那麼忠誠,幫助小牛隊拿到衛冕冠軍,會不會得到比較高的評價?如果Dwight Howard上個球季真的幫助魔術隊拿到冠軍,他再要求被交易會不會比較容易被接受?如果太陽隊提出了一個天文數字的價碼,讓黃蜂隊忍痛放人,Eric Gordon會不會被視為不忠誠?如果尼克隊跟進了火箭隊的報價,林書豪還會不會被某些紐約人認定為只在乎錢?


我們常常把「忠誠」當做判斷球員的一種標準,但是這種標準卻常常是浮動到難以對準,儘管我們對忠誠朗朗上口,但是其實我們對忠誠真正了解的卻很少,或許唯一可以肯定的,就是在職業運動的世界裡,忠誠真的沒那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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