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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t we know about the amnesty provision


By Larry Coon
ESPN.com


隨著NBA重新回復營運已經是以小時計算而不是以日計算,球隊和球員間談判的腳步已經到了發狂的地步-大概只有傳言和我的Twitter時間軸可以跟上。


快準備好。很多球員會在非常、非常短的時間內來場大搬風。


新的特赦條款會火上加油。球隊可以在一張合約上使用這個條款,幫助他們避開可能的豪華稅負擔和薪資上限(但是依然要付給該球員實際的薪水)。


特赦條款的最終細節目前還未知。事實上,可能聯盟自己都不確定規則會變成怎樣-聯盟和球員工會兩邊的律師可能會對條文斟酌到最後一刻,直到精疲力竭為止。


以下是目前我們對特赦條款已知的部份-至少是我們認為我們知道的:


NBA曾經在2005年版的CBA裡採用過特赦條款。因為2005年版CBA改變了豪華稅的規則,但是卻相對沒有修改薪資上限的規則,所以2005年版的特赦條款只對豪華稅計算發生效力。今年不管是豪華稅或薪資上限都有重大改變,所以特赦條款會對薪資上限和豪華稅都發生效力。球隊可以因為很多因素使用這個條款-擺脫一個糟糕的合約(奧蘭多),避免支付過多的豪華稅(呃……奧蘭多),或者替薪資清出一定空間來簽自由球員(紐約)。


球隊不用一定要在這個球季使用特赦條款。對很多球隊而言,把這個條款保留幾年很合理。事實上,有些權威人士預測這個球季不會有太多球隊使用特赦條款。對湖人隊來說,一個可能的策略是把特赦條款保留兩年(屆時新的豪華稅稅率開始施行),作為對Kobe Bryant(他在2013年到2014年球季可以賺進3,050萬元)遭受重大傷害或表現大幅衰退的避險。


特赦條款只能使用一次。球隊可以在新版CBA有效期間內,在任何球季開始之前使用,但是一旦用過就沒了。


特赦條款只能用在現在有簽約的球員身上。所以如果快艇隊和Caron Butler簽下三年2,400萬元的合約,而他們今年沒有使用掉特赦條款,他們明年也不能把它用在Butler身上。既然目前為止最長的合約只有到2015年到2016年球季,所以特赦條款會在2015年球季開始前不再存在。


每個球季會有一個短暫的時間,讓球隊可以使用特赦條款。今年球隊有七天時間可以特赦球員,但是正確的日期還未確定。如果球隊沒有在這段時間內特赦球員,那他們就只能等待明年了。


球隊不能特赦藉由交易得來的球員。湖人隊可能會願意接受Hedo Turkoglu的大約,作為交易來Dwight Howard的包裹部份,如果他們可以把他特赦掉會更高興。不過沒這麼好運。


在計算球隊最低薪資下限時,被特赦球員的薪資依然要納入計算。這個球季,球隊至少要花掉薪資空間的80%,有人猜測巫師隊會因為薪資下限的問題,所以不願意特赦Rashard Lewis和他的2,110萬合約。但如果即便他們讓他走,仍然可以把他的薪資算進規定的4,644萬薪資下限,這樣的顧慮就消失了。


2011年版CBA的另一個新規定是「彈性」(“stretch”)條款。當球隊揮棄一位球員時,他們可以選擇把欠下的薪資和對薪資空間的計算分季攤銷。但是這個條款只適用於依據新版CBA所簽的合約,所以被特赦球員的薪水不能適用這項條款。


另一個對特赦條款的顧慮,是每位被釋出的球員會打包好跑到邁阿密跟熱火隊簽約。聯盟想出一個聰明的點子防止這種情形發生。球員在被正式揮棄之前,會經過一段「“secondary waiver”」的過程,低於薪資上限的球隊可以競標。(沒錯,這是無聲競標。)提出最高價的球隊可以得到該位球員。只有經過這兩段程序之後,球員才會真正成為自由球員。


球隊在競標球員時必須使用薪資空間。這意味超過薪資上限的球隊自動喪失參與資格。像熱火隊或湖人隊這些超過薪資空間的球隊,必須等到被特赦球員真正成為自由球員時,才有機會可以簽下他。這是假設所有好球員─包括可能被特赦的球員像是Baron Davis和Chauncey Billups─會在競標時候就被搶走,因此不會走到自由球員這步。


所以哪些球隊還有薪資空間,因此會成為競標的參賽者呢?這是一個很難回答的問題。因為一些例外條款、自由球員、選秀籤和球員名單空間會造成所謂的「薪資額度」(“cap holds”)-所以除非球隊正式放棄了自由球員和例外條款,不然薪資空間並不是真正的薪資空間。因此以下的球隊名單是可能的候選人,不過球隊還是需要完成必要的工作清空薪資額度:夏洛特(1,004萬)、克里夫蘭(260萬)、丹佛(2,840萬)、底特律(1,020萬)、金州(890萬)、休士頓(970萬)、印地安納(2,100萬)、洛杉磯快艇隊(1,310萬)、曼菲斯(510萬)、密爾瓦基(650萬)、明尼蘇達(950萬)、紐澤西(1,710萬)、紐奧良(1,260萬)、奧克拉荷馬市(440萬)、費城(390萬)、沙加緬度(2,810萬)、多倫多(1,090萬)、猶他(100萬)和華盛頓(1,830萬)。


不要因為你支持的球隊在名單內就覺得興奮。就像我解釋的,直到球隊清空了所有的薪資額度(而且實際上的數字會比上面更少一點,這是因為球員名單的空缺),薪資空間才真的可以利用。舉例來說,騎士隊得要放棄他們對Kyrie Irving和Tristan Thompson的選秀權-而這是不可能的。除此之外,聯盟通常會把口頭協議也算進球隊薪資總額。即便球隊和球員在禮拜五之前還不應有口頭承諾,但是一些目前進行中的簽約已經被揭露了。聯盟可能會因為這些消息減去球隊可用的薪資空間。然而,球隊也可以藉由特赦自己的球員,或是藉由交易來增加薪資空間。所以球隊可以用在競價的金額,在此刻還完全無法確定。


既然被競標走的球員不會變成自由球員,因此他們不會和標得的球隊簽下新約。這意味如果有一位還有三年合約的球員被特赦,那麼競標到他的球隊就要讓他留三年。


競標程序的細節目前還未知。據信(但是尚未經過官方確認)競標球隊至少得出最低薪資。還有,如果球員還剩下一年以上的合約,球隊得針對完整年期的合約競標-舉例來說,如果一位球員還有三年合約在身,那麼400萬元的出價,意味球隊在未來三年至少每年要付給他400萬元。


如果球隊透過競標得到被特赦的球員,他們要支付和標價相同的金額作為球員薪資。如果尼克隊揮棄了Billups,而快艇隊以500萬元標到了他,那麼快艇隊這季就要付給他500萬元,而尼克隊仍要繼續支付他920萬元合約中剩下的420萬元。


如果球隊透過競標得到了被特赦的球員,他們可能會在30天後把他交易掉。這是另一個目前尚未被官方證實的細節。球員的交易價值要如何納入薪資對等計算也未知,不過可能會以球隊實際支付給該球員的金額為限(也就是他們的出價)。


以下這點也尚未得到聯盟證實,那就是在被特赦的合約年期長度內,特赦他的球隊可能不會被允許和他重新簽約,或是重新得到該球員(比如說透過交易)。舉例來說,如果魔術隊如預期地特赦掉Gilbert Arenas─他的合約還有三年─那麼他在三年內都不能替魔術隊打球。2005年版的特赦條款有這項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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