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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clusive: How (And Why) An NBA Team Makes A $7 Million Profit Look Like A $28 Million Loss


Tommy Craggs
Jun 30, 2011 1:05 PM


我們得到了紐澤西籃網隊從2003年六月到2006年六月,共三個財務年度經過簽證的財務報表。雖然這些數字已經是五年前的了,但是你依然可以看出NBA老闆又一次宣佈封館的理由。你也可以看到球隊如何賺錢,然後假裝完全沒有獲利。


這些文件的連結如下,以下是比較明顯的部份:

 

20110702更正】以下部分的分析是錯的。我們錯誤解讀了「球員合約損失」的項目,而那和RDA沒有關係。(如果你看到2004年的附註第八點,它說的是「球員買斷和受傷」("player buy-out and a player injury")-前者說的幾乎肯定就是Dikembe Mutombo-總共有2,510萬元列在「損失」項下)這個例子很糟糕,我們為此致歉。我們把更正擺在這裡有幾個原因:首先,就算我們在這裡搞錯了,但是「球員折舊金」是真的,而它的確給了老闆顯著的避稅手段。其次,籃網隊如同其他球隊,的確用巨大的紙上損失來浮報費用。以下是ESPN的專家對於同樣一份文件的發現(特別是2005年到2006年的財報)。

  

「換句話說,2005年籃網隊營業損失(operating loss4,900萬元裡的4,150萬元,20065,740萬元裡的4,020萬元,只是為了要讓會計簿平衡。那是球隊買價的一部分,但是每年以費用計算。這不代表它們窗飾財務報表,或是想要欺騙球員。這就是一般公認會計原則把購買球隊的費用,轉成一定期間內的營虧。然而,這在Hunter和工會的討論中是不合理的論點,因為他們認為籃網隊沒有在兩年裡「賠」了1.064億元,而是分別只有750萬元和1,720萬元。」

 

 標題也一併更正。

 

大賠:2,760萬元的淨損失看起來很慘,但是就像你看到的,這不過是錯覺-這是會計的技巧,每個運動球隊得到美國稅務法規庇祐的實務,但是每當老闆叫窮的時候我們都應該銘記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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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引用職棒球隊獲利的人都搞錯了。」Paul Beeston曾經這樣說(當時他是藍鳥隊的副總裁)。「在一般公認會計準則下,我可以把400萬元的獲利變成200萬元的損失,並且讓全國任何一家會計師事務所認同我。」他太謙虛了。


手法:第一步是丟掉2,500萬元的損失,密西根大學的經濟學者Rodney Fort說。那不是真實的虧損。那只是錢蓋成的房子。籃網隊不需要支付一張2,500萬元的支票。這2,500萬元代表的是籃網隊利用一種叫做「球員折舊金」(roster depreciation allowance,下稱RDA)的方法,降低自己的應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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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DA起自1959年,也許是Bill Veeck最重要的大作。Veeck和國稅局(下稱IRS)爭辯說職業運動員就像家畜,一旦買下後就會逐漸消瘦。因此球隊的陣容就像農場的牛隻,或是影印機,或是新的富豪汽車,是一種會貶值的資產。


這隱含的邏輯是似是而非的。就像Fort說的,球隊在任何一個時點的陣容不會真的貶值。有些球員會因為年齡而衰退,有些球員會進步和改進。但是如果球員變得更有價值,籃網隊不需要付更多稅金。而且貶值的代價存在於運動員本身,當他們過了黃金期,本身的體能開始下降的時候。


然而IRS不但同意Veeck的說法,並且同意讓老闆可以勾銷球員費用兩次-第一次是在「球員薪資」("player salaries")項下,以籃網隊為例,然後是在「球員合約損失」("loss on players' contracts")項下-這種巨大的避稅手段充斥在每支球隊的資產負債表中。這樣還不夠嚴重:每一年,納稅人每年給這些擁有球隊的財閥一大堆錢,只因為很多年以前,其中一個財閥說服IRS說,他的球隊基本上是一群牛。Fort說這是「特殊利益立法」("special-interest legislation")。「它並不違法。」他說:「只是怪異。」


這些規則隨著時間有所改變,但是這種避稅手段依然是球隊老闆最偉大的光輝之一。某些時候,它變得更複雜。1977年到2004年間,感謝球員價值的「假裝損失」(pretend-loss),老闆可以在五年內把購買球隊的金額一半勾銷掉。Fort說,這造成一個結果,就是球隊每五六年就會轉手,也就是當這種免稅額度到期的時候。2004年的稅法修正之後,老闆現在可以勾銷掉購買球隊金額的全部,不過年期拉長到15年。以RDA的角度,他們買下的是一組球員-品牌認同,舉行比賽收取門票的權利,其他所有東西都只是附屬。(根據Fort的分析,現在的RDA規則不但可以增加稅金,也可以增加球隊價值。)


要看出其中的好處並不難。老闆們可以用合夥的方式,或是公司法S附章中的公司型態,把他們的「損失」轉移到個人所得稅表格。設想籃網隊老闆這樣做,會讓這些損失被放到33%的抵稅級距。(這份財報是Lewis Katz和Ray Chambers擁有球隊的最後一年,也就是2004年6月結束的會計年度。2004年8月,他們買下球隊的六年之後,他們以3億元的價格把球隊賣給了地產開發商Bruce Ratner。2009年,Ratner把80%的股份以2.93億元賣給俄國富商Mikhail Prokhorov)。2,760萬元的損失代表了替老闆省下了910萬元的稅款(2,760*33%)。


如果我們想要找出籃網隊在2004年「實際上」賺了多少錢,得要做點數學。減掉2,510萬元的RDA─記得,那只是紙上損失─加回910萬元的稅負抵減。忽然間,2,760萬元的損失變成了660萬元的盈餘。


獨特的獲利:2003年到2004年球季,籃網隊的戰績是47勝35敗,贏得大西洋組冠軍,但是在東區準決賽裡以七場輸給了後來的總冠軍-活塞隊。(這是Kidd-Jefferson-Martin的籃網隊最後一年)這段季後賽的旅途為球隊賺進了480萬元,少數老闆可以每年仰仗的收入。所以假設沒有打進季後賽。拿掉480萬元,再拿掉140萬元的費用,現在2,760萬元的損失變成了3,100萬元。如果把先前的計算再套用回來,可以得到沒打進季後賽的球季可以賺進4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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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Bruce Ratner在2004年秋天接手了經營權,讓球隊成為Forest City集團120億元投資組合的一小部分。這包括了布魯克林的Atlantic Yards土地,也就是未來籃網隊的場館所在地,這是海盜般的地產開發商如Ratner,一開始會買下籃網隊這種中等球隊的最好解釋。「Field of Schemes」一書的作者Neil deMause解釋:「如果Ratner去找布魯克林的政治人物說:『嘿,我想要在公家土地上蓋辦公室和住宅』;他只會被掛電話。但是當他說:『我要把職業運動帶回來布魯克林。』忽然間布魯克林區長Marty Markowitz就開了記者會,嗚咽地提到道奇隊。買下籃網隊幫助他踏進布魯克林的政治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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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表示你要把Ratner擁有的籃網隊,看作一個巨大網絡的單一交叉點。-「億萬富翁的投資組合裡的一個元素。」Rodney Fort說。這支球隊對於Forest City集團的價值,在資產負債表裡可能只會是另外一個小小的子公司,躲過我們的目光注意。


真正的損失:「2005年發生了一件有趣的事。」Fort說:「球隊真的賠了3,000萬元。」即便當你刪掉了球員貶值的幽靈損失之後。(這些調整不會不明顯。次年2006年,球隊損失了大約4,000萬元,而不是你在資產負債表上看到的7,000萬元)。在之前的老闆手中,每年的營運大概是400萬元,不是虧損就是獲利。發生什麼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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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達工廠:2005年的營業收入下降了,從9,570萬元下滑到7,740萬元,費用上升了,特別是那些我們大概會稱作球隊行銷的項目:票房、行銷、轉播等等。Fort猜想籃網隊是在「對布魯克林推銷自己」,並且在這部分花了很多錢。(會計也改變了,我們不但有了「球員合約損失」,還有「折舊與攤銷」(” depreciation and amortization”)的項目)這仍然不夠解釋從小賺到看似大虧間的擺動。「一定有件事是真的。」Fort說:「他們要不是找不到經營球隊的全部價值,不然就是他們沒有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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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們只有看到Forest City投資組合的一個小片段,所以我們無法肯定。在你思考球隊的時候,會犯下的錯誤是把它當作自給自足的一個單位。Fort說球隊比較像是福特的馬達工廠。如果你想要看馬達部門的收益,他說:「我跟你保證一定是負的。」他繼續說:「不過,如果你說:『天啊,福特正在虧損!』那就太荒謬了。」馬達工廠售出馬達的價格,讓福特在賣出整台汽車的時候可以獲利。它創造價值,Fort說:「每一次有台福特從組裝線被生產出來的時候。」


這是一支NBA球隊連續六年的財務狀態,在這個聯盟,市場大小已經註定了,紐約的財報跟密爾瓦基的一定不同。除此之外,這是你可以最接近地看到球隊的財務狀況了,即便如此,它們的資產負債表還是很不透明。但是這有部分就是重點所在。現在這個時代,擁有球隊的商人把它們看作是生財機器的很多交叉點之一。就像Fort上面提到的,要知道一項資產(籃網隊)的價值,不能夠不去看其他(Barclays Center)或其他(Atlantic Yards開發案的剩餘部分)等等的數字。這沒有違法,甚至也沒有錯,但是在這樣的機制裡,你可以看到為什麼老闆有誘因無法挽回地很快背離球迷的期望-老闆希望把收益極大化(這是他們的權利),球迷希望贏球(這是他們的天性),Wayne Huizenga和PNC Park球場裡的那群人可以告訴你,這兩個目標不一定可以共存。


另外要學到的一堂課是,擁有一支球隊有些隨之而來的優勢。不管是勞工法或是稅法,都堅守在你身邊。你的錢不盡然是在你簽下合約的時候賺進口袋,而且你在替你其他的企業賺錢─你在球場對面開的購物商場,你的法律服務,你的轉播控股公司─然後,稅法上場,你被法律所允許,甚至被法律鼓勵,假裝你完全沒有賺到錢。下一次聽到David Stern說NBA的財務結構有問題時,記住這一點。「有關於損益表最後那一行(bottom line)的底線(bottom line)就是,就算他們看起來在虧損,也不代表他們在虧損。」Fort說。

 


紐澤西籃網隊財務報表這裡下載:

2004年: http://edge-cache.deadspin.com/deadspin/nets04.pdf

2005年到2006年: http://edge-cache.deadspin.com/deadspin/nets05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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